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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新学年免收学杂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29日   来源:陕西日报

    新学年开始了,陕西省79.12万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用交学杂费了。

    陕西省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除学杂费教育,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的又一重大举措。按照国家要求,新的收费标准为省政府制定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杂费标准,即城市小学每生每学年240元(每学期120元),城市初中每生每学年300元(每学期150元)。这次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将为79万多名学生免除学杂费2亿多元。

    对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陕西省做了大量调研工作。特别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副省长朱静芝四次听取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要求摸清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学校和学生的情况,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定性的政策。在调研的基础上,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起草了《关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然后又召开了各有关部门的座谈会,对该讨论稿进行研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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