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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清理收费再出硬招 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会负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30日   来源:新华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江苏省政府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取消、停止征收和规范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121项、政府性基金2项,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通过此次清理,每年将减少收费38.98亿元,以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

    近年来,江苏省先后开展了对涉及企业、行政许可、农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项目的清理工作。2005年以来江苏省已取消、减免收费、基金项目69项,降低标准12项,每年减少收费约10亿元,有效规范了部门收费行为,遏制了乱收费,改善了投资环境。

    2008年7月,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再次进行清理的批示精神,省监察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经贸委等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对江苏省目前执行的3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逐一梳理,形成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江苏省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集中清理涉企收费;全面规范各类收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中,包括一些年收费金额超亿元项目,如: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治安联防费、土地用途变更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城市水处理专项费用等。取消和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对涉及到部门和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必需的经费,由财政等部门按照公共财政、分级负担、平稳过渡、规范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妥善解决。(沈峥嵘 程力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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