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回顾总结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治太工作任务。江苏省长罗志军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国家总体方案和江苏省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定不移地推进治太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确保”的治太目标,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太湖治理取得新的进展。今年1—8月,太湖全湖平均综合营养状态指数同比有所下降,国家考核断面达标率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高;8月份太湖15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V类,蓝藻发生频次和面积较去年有明显下降,总体上实现了今年安全度夏的阶段性目标。
罗志军指出,太湖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说明,国家和江苏省治理太湖的方向正确,措施有效,更加坚定了我们治理太湖的信心和决心。同时,要充分认识治太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细化分解长期、中期、近期和年度目标任务,一个战役一个战役抓好落实,落实目标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成治理太湖的各项目标任务。
罗志军强调,全面推进各项治太措施,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尽快实施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根据“双河长”制的要求,努力做到主要入湖河流规划、项目、资金和责任四落实。二是着力抓好调水引流,尽快开工建设走马塘等三大重点引排水工程建设,加强现有水利工程管理调度,合理控制水位。三是积极推进疏浚清淤,年内要确保完成竺山湖16平方公里清淤任务,逐步开展梅梁湖、贡湖以及东太湖和入湖河流清淤。四是抓紧开展生态修复,年内开工建设太湖流域湖滨湿地、入湖河流湿地、上游湖泊湿地等10项工程。与此同时,继续严格实施控源截污、强化执法监督、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区域补偿试点范围、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推进流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为深入治太提供保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克志主持会议并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他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强化控源截污,加快接管纳污进度,积极推进太湖清淤,按时序进度推进重点调水引流工程,积极开展西太湖湿地建设,鼓励市县按照国家治太总体方案和江苏省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治太工作。
副省长史和平,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成员,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和蓝藻治理专家委员会成员,太湖15条主要入湖河流省级层面的“河长”参加会议。有关部门分别围绕各自工作情况作了交流发言。(陆峰 燕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