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监察厅等八部门联合启动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往年宁夏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据了解,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范围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基金,解决基金征缴、支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目前,社保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有6项,不依法核定社保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同时,还存在一些单位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金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不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等问题。
八部门将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具体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收回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作核销处理,同时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