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经验交流会9月2日~3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任务,研究措施,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民政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长刘光和出席会议并讲话。
青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仁青加,青海省副省长张光荣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词。中纪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民政部各司局负责同志,以及来自全国 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民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青海、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浙江、安徽、湖南、广东、云南、宁夏等 11个省市区作了大会经验交流。各与会代表就如何加强民政行风建设进行了分组讨论。
刘光和在讲话中指出,加强民政行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和重要保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有效举措。他说,2004年上海会议以来,全国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部署,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建设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把解决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满意率逐年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全国民政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举报94032件(次),立案查处2703件,28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刘光和同时指出,民政行风建设距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一些领导对行风建设工作仍然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一般号召多,具体落实少;一些地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问题仍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不及时、不彻底;一些基层单位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行为规范有待进一步改进;相关配套制度和制约机制需要不断完善。
刘光和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在建立民政行风建设六大长效机制上下工夫,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要不断深化对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级民政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加强对行风建设特别是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对那些问题比较多、矛盾比较突出的地方,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检查指导,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各级民政部门领导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力抓好本系统、本地区和本单位的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主要领导要注意分析和掌握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行风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及考核评价办法,对工作中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人员责任。
记者从会上获悉,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于近日启动。该活动旨在更好地巩固民政基层单位民主评议成果,探索创新行风建设工作的新途径,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国民政系统多数单位都达到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标准的要求。达标单位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审批。相关办法及实施细则正在制订中。(记者 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