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发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要求,辽宁省各级残联组织以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主线,以康复、扶贫、就业、维权、文体等“助残工程”为载体,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残疾人事业呈现更好更快的发展势头。
康复,促进残疾人回归社会
辽宁省共有残疾人224.2万,占全省人口的5.31%。辽宁省各级残联组织始终把康复工作当作残疾人工作的主导,积极协调卫生等部门,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一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残疾人康复工作体系,初步建立起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保障机制,全省近20万残疾人通过药物、手术和康复训练等手段恢复或改善了功能,有30多万残疾人享受到切实有效的康复服务。
积极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工作,全省已有95%县(市、区)开展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残疾人可以就近就便享受康复服务;组织实施了“白内障无障碍省”光明行动,近5年中全省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达11.3万例;全面启动了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全省共有4万多名贫困精神病患者享受到免费服药救助。近3000名聋儿、4500名智力残疾儿童、1500名肢体残疾儿童和200多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类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康复显效率达到80%以上;组织实施了中国残联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全省共有2万多名贫困残疾人得到项目救助,为105个社区免费配发了康复训练器具;初步建立了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各级假肢装配站为3000余名肢残人安装了假肢和矫形器,为10万余名残疾人提供了辅助器具。
扶助,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
辽宁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重视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省领导多次深入残疾人家庭,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各有关部门也出台政策,保障残疾人生活。各级残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广泛发动社会开展大规模的临时救助和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活动,5年中全省共走访慰问残疾人43万余户次,送慰问金和各种慰问品合计1.5亿元。
安排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通过“授之以渔”的造血式扶贫,累计扶持7500多户、1.5万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会同辽宁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了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各地以此为契机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为农村特困户建房工作中,共有5700余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喜迁新居。近5年来,全省通过不同形式共扶持贫困残疾人33.8万人,全省残联系统共资助残疾儿童少年近2万人次,资助残疾人高中生、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8000余名。
就业,铺就残疾人自强之路
就业使残疾人步入自强、走向自信,实现了自身价值。全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残疾人就业工作法规体系。
各地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推行分散按比例就业,稳定集中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鼓励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2001年,辽宁在全国首开先河,将每年的9月1日确定为“省残疾人就业促进日”,组织开展不同主题的促进就业活动,组织企业和残疾人召开用工洽谈会,开展实物投放、政策咨询等活动。辽宁省组织开展了“扶持残疾人个体创业带头人活动”,3年来投入资金近1200万元,扶持2000余名残疾人走上了自主创业道路;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建立了全省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的技术平台;适应社会需求,发展盲人按摩事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盲人保健按摩师初、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几年来,全省有1000余名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残疾人办理了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省已开办盲人按摩院(所)500余家,盲人按摩从业人员近5000人,开辟了残疾人自主稳定就业的成功之路。
5年中,全省安置残疾人就业5万余人,在约110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中,已就业的达70多万。
文体,展示残疾人才华风采
全省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拼搏精神,积极投身建设小康社会和振兴辽宁的伟大实践中,在各自不同的岗位上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各级残联组织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不断打造特殊艺术精品,向全社会展示了残疾人的艺术才华。
近5年来,辽宁省在全国举办的残疾人书法、绘画、摄影、艺术汇演等大赛中共获各类奖项50个。辽宁省残疾人运动员在国内外重大体育大赛中共夺得奖牌569枚,其中金牌196枚、银牌223枚、铜牌150枚,有14名运动员入选残奥会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在雅典残奥会上夺得了5枚金牌、2枚银牌和1枚铜牌,打破两项世界纪录和两项残奥会纪录,实现了历史性突破。2007年第七届全国残运会辽宁省获金牌38枚、银牌47枚、铜牌27枚,取得团体总分第四名的好成绩。目前,辽宁省有29名运动员、5名教练员参加9月在北京举办的残奥会,参赛选手人数名列全国前茅。辽宁省残联被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残联授予残奥会突出贡献奖,被辽宁省政府授予“残奥会特殊贡献单位”称号。
维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立法和制定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如建立和完善城乡教育、社保、扶贫、医疗、就业、保险、棚户区改造、税费改革等法规政策体系过程中均明确了对残疾人的特殊保护条款或规定,从立法源头维护了残疾人的各项权益。全省有11个市颁布实施了保障残疾人的地方法规和政策规定,95%的县(市、区)和70%的乡镇制定了本地区残疾人优惠规定,推进了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进程,为残疾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执法检查和法律宣传力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残疾人组织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专项调研和视察活动,依法解决了大量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全省有286名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和政协,积极参政议政。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劳动保障、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和完善法律救助程序,5年中为残疾人免费办理法律救助案件2000多件,接受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残疾人超过10万人次。各级残联与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密切配合,建立并完善了省、市、县(区)三级残疾人维权网络和信访工作体制,残疾人维权工作触角已延伸至全省4508个社区和部分农村乡(镇),70%以上的社区配有残疾人维权工作调解员,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