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日前在“2008BIBF国际版权贸易研讨会上”发表了题为“大力开展版权贸易 推动中国文化创新、发展、走出去”的演讲。
柳斌杰在演讲中指出,长期以来,很多人认为版权就是为保护图书出版行业专门设置的一个权利,这是对版权概念的极大误解。事实上,版权保护涵盖了“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智力劳动成果”。版权贸易涉及的范围也不仅仅局限于图书贸易,凡是文化产业中将版权作为买卖标的的交易都是版权贸易。发展版权贸易不单纯是“走出去”,它的功能和作用应包含激励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走出去”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