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福建省交通厅建立了农村公路数据库,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其主要规定有:
一、数据库将成为制定农村公路省级投资政策和安排省补资金的重要依据和全省农村公路规划、计划、建设和养护的重要管理平台。
二、数据库信息完整。包括了全省农村公路路线功能、行政等级、路线走向、路线里程、技术等级、路基路面宽度、路面类型,以及路线养护和建设项目等各类信息的数据库,是福建省交通地理信息系统(GIS)的组成部分。
三、逐步实现信息(除保密信息)全省共享。数据库首先在福建省交通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直有关单位实现共享,在条件具备时,实现全省交通系统共享。
四、充分体现群众参与。申请入库的农村公路信息,应进行公示。其中跨乡镇的公路信息应在县级政府政务公开栏和路线所经过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同时公示;县通县的公路信息,应在设区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和路线所经过的县级政府政务公开栏同时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