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四川四大举措彰显教育民生情怀
一、9月1日灾区学校全面复学复课,无一学生因灾失学。恢复灾区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是灾区人心稳定一个重要标志。为了实现党中央提出的9月1日灾区学生全面复学复课的目标,省上抽调力量组成6个工作组,进驻重灾市(州)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通过对口支援、特岗计划和自主招聘等方式,落实灾区教师3862人,培训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2300余名;安排专项资金23亿元,维修加固校舍600余万平方米,搭建板房213余万平方米,重置课桌椅64余万套,添置学生用床13余万位;开展灾区学校安全、卫生防疫大检查和校园内外环境综合治理;组织694名灾区学生赴俄罗斯和匈牙利疗养;设立灾区学生助学金,确保灾区学生不因灾失学。通过艰苦的努力,按时实现51个重灾县的5979所中小学校、340余万名学生就地复学复课,19369名学生异地复学复课;6个重灾市(州)25.98万中职学生和21所高校学生全部复学复课。
二、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全免。9月1日起,全国城市小学生和中学生上学不用交纳学杂费了。短短3年,四川义务教育实现了从农村到城市,从试点到推广,从免除学杂费到免费提供教科书的跨越。四川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61万人,从2006年起,已免除农村和广安、甘孜、阿坝、凉山4个市州城市共966万名学生的学杂费,这次免学杂费的范围为余下的17个市95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这项政策惠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他们将按就近入学的原则被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并由政府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三、资助重灾区经济困难学生。8月29日,财政部、教育部下发通知,对地震重灾区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2008-2009学年实施特别资助政策。对这些学生,国家将免除学费、补助生活费、扩大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国家特别资助政策全国实施范围(指生源地)为国家明确的51个极重灾区县和重灾区县,在四川即为10个极重灾区县和29个重灾区县,其他受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由各地结合现有国家助学政策,自行妥善解决。四川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学校,对符合国家两部规定免收2008-2009年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凡已收取学费的,应及时全额退还。
四、灾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从这学期开始,四川灾区中小学将加强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设立“灾后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课程安排为小学各年级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初中、高中各年级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灾区中小学(包括异地转移安置学校)复课后,在前3周内,每周必须安排1课时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课;从第4周开始,每两周必须安排1课时。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以游戏和活动为主,初中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以体验和调试为主。省教育厅将组织专业人员和力量,编写供中小学一线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与心理健康教育使用的讲义或教案,免费发放给灾区中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