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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或非重点学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12日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9月10日,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河南省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不得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河南省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规范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办学行为,不得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应均衡编班,不得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十不准》,不准非寄宿制学校安排早晚自习,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准统一征订或摊派各类教辅材料、学习用品等。

    各地要制定和完善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政策和措施,引导学校牢固树立法制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办学。

    据了解,今年河南全省所有改制学校均没有以改制学校的名义招生,82%的省辖市的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已明确了办学性质。但也有个别地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为此,河南省要求各地坚定不移地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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