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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应急办发通知要求做好“森拉克”防范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12日   来源:气象局网站

    9月11日,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防范超强台风“森拉克”的紧急通知》指出,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台风的防御工作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于9月11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地区做好准备,严加防范;回良玉副总理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对防御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一是加强监测预报。气象、海洋部门要密切跟踪超强台风“森拉克”的移动路径,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深入分析和会商,准确预报可能影响的海域和陆地。二是及时发布信息。有关地区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息、报纸和互联网等各种手段发布台风预警信息。三是切实做好避险防范工作。有关地区各级政府要依法采取各种必要措施,及时组织转移受威胁群众,安排超强台风影响海域作业单位和工矿企业人员撤离,组织船只进港避风和滩涂养殖人员上岸,切实做好被转移群众的生活安置。四是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台风防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做好监测预警,严防泥石流、滑坡、城市内涝、工矿企业灾害等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中国气象局已于9月12日8时40分启动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各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做好“森拉克”台风的监测预报和防范工作。(中国气象报记者苗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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