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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连续3年将无障碍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16日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积极依法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使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总体水平得到提升。

    2005年,辽宁省政府颁布了《辽宁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规范了无障碍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依法推进了无障碍建设工作的开展。

    辽宁省政府连续3年将无障碍环境畅通工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各级建设、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开展宣传、检查和督察活动。通过努力,全省城市无障碍设施分布范围明显扩大,数量明显增加,规范化程度和建设质量明显提高,越来越多的残疾人、老年人及其他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感受到无障碍环境带来的方便。大连市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沈阳市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委命名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沈阳、大连、鞍山、辽阳及瓦房店五市积极申报创建全国100个无障碍建设城市。16个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被评为“省级无障碍建设示范单位”。省及8个市已在公共图书馆建立了有声读物阅览室,部分市在新闻节目中加配了手语和字幕,建立了盲文网站,推动了信息交流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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