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下午,陕西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今年第26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陕西省县域工业园区发展指导意见》,研究了变更水资源费征收体制等有关事项。
会议强调,资源类产业是陕西省的支柱产业,在能源资源开采加工中,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陕西省的实施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事关全省发展的大局。必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以煤炭行业为重点,面向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矿产开采企业,征收资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解决因矿产开发引起的环境生态等问题。要抓好铜川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沉陷区的治理,同时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形成以现代建材为主的替代产业。将榆林作为全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努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探索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做到既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能源资源,又切实保护好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的有关政策,支持资源型城市和地区发展后续产业,加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解决就业等突出问题,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工业化是壮大县域经济的必由之路,产业园区可以有效集聚各种生产要素,节约集约土地资源,降低要素成本,提高比较效益。近年来,陕西省县域工业园区快速发展,但缺乏科学规划、建设水平偏低等问题也比较突出。为壮大县域经济,《陕西省县域工业园区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了建设县域工业园区的主要目标和基本要求,明确了相关的扶植措施。会议要求,凡工业园区都要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编制发展规划,根据当地资源优势,确定主导产业,首先要抓好农产品加工业,同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承接东部中小企业产业转移,努力与陕西省大集团、大企业衔接,加强产业配套,使其成为推动农业工业化和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载体。要坚持生态化发展的理念,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贯穿于园区发展的全过程。要提高土地利用率,按照节约集约和占补平衡的原则解决好园区建设用地问题。县级政府要加大县域工业园区建设的力度,省上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县域工业园区健康发展。
会议决定,将地税部门代征的水资源费改由水利部门直接征收,从今年11月1日起执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冯晓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