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贯彻落实《测绘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推动测绘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5月,国家测绘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测绘系统“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测办〔2008〕49号),组织开展了测绘系统“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并明确了检查的主要内容,确定了主要步骤和工作要求。
通知印发以后,全国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各地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围绕普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普法机构建设、“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等重点内容,认真开展了检查工作,深入了解了本地区测绘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了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了测绘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06年以来,全国测绘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测绘工作大局,大力加强测绘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测绘法律意识,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进程,促进了测绘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普法规划
国家测绘局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长抓不懈。2006年,国家测绘局制定了《测绘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并成立了以鹿心社局长为组长的国家测绘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明确局政策法规司为办事机构。确定以后每年都要制订年度测绘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提出年度普法重点内容和具体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及时制定本行政区域“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成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负责人员,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具体步骤和措施。同时注重将有关资料分类归档,做到普法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和工作动态。
(二)彰显测绘特色,精心组织活动
全国测绘系统结合测绘工作实际,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测绘法制宣传。2006年10月国家测绘局在国家博物馆举办“经纬之光—全国测绘成果成就展”;联合中宣部等10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爱我中国—国家版图知识竞赛”活动;2007年4月,国家测绘局和建设部联合公布了我国第一批19座著名风景名胜山峰的高程数据。这些活动的开展与测绘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机结合,取得了良好成效。
每年的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全国测绘系统紧紧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2006年以来,国家测绘局连续3年通过《中国测绘报》和国家测绘局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开展了“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公益短信、宣传标识、主题宣传画等有奖征集活动。2006年,国家测绘局在北京组织开展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国家测绘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西城区政府有关领导以及测绘行业300多人参加了宣传活动。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国各地在测绘法宣传日前后共设立宣传点1560多个,布设展板3640多块,印发宣传材料815300多份,悬挂标语横幅等近17000条,发送公益宣传短信息170余万条,参与职工17200多人。2008年国家测绘局组织印制了4万多份主题为“加强基础测绘,服务抗震救灾”的宣传画,8月29日当天,《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刊发了鹿局长署名文章,国家测绘局网站和《中国测绘报》开设了测绘法宣传日专栏,国家测绘局、司法部和《法制日报》等媒体记者赴福建参加了福建省测绘法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全国测绘系统按照全国普法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结合测绘工作实际,把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国家局统一印制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宣传画,各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积极征订的同时,还自行组织编印测绘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河北省测绘局组织国家版图知识百所学校巡回展,举办测绘单位法律知识学习班和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向基层管理部门发放测绘法律读本。江西省测绘局普法办将《江西省年度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读本、《江西省“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手册》与《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一起送测绘法律知识进机关、进测绘生产单位,把测绘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
(三)加强依法治理,规范测绘市场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查处各类测绘违法案件,切实维护测绘市场秩序。据统计,2006年—2007年全国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共开展测绘行政执法检查4004次,发现测绘违法案件1327件,查处919件。2006年以来,国家测绘局每年印发年度测绘行政执法情况和十大测绘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进行通报,促进了社会测绘法律意识的提高。各地在加大执法力度的过程中,积极探索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河北省测绘局在各地建立测绘执法巡查制度的基础上,提出执法巡查工作与“法律六进”结合的思路,在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过程中,针对案件的地域特点,做到首先对当事人和周围群众进行测绘法规宣传,再依法进行查处,达到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为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测绘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家测绘局与国家安全、保密等部门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2007年会同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测绘保密工作的通知》,会同总参测绘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有关审批工作的通知》,2008年会同国家安全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测绘领域反间谍反窃密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工作机制。2008年国家测绘局还将会同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活动。
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也积极加强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湖北省政府建立了包括12个部门参加的“湖北省加强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鄂测绘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山西省测绘局与山西省保密局联合印发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晋测绘管理实施细则》;吉林省测绘局与省国家安全厅联合印发了《吉林省测绘局吉林省国家安全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测绘管理增强全民国防安全意识的通知》;新疆自治区测绘局与自治区国家安全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查处日本公民大林成行等人在我区非法测绘案的情况通报》,与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区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通知》。
(四)推进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
2007年7月国家测绘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国测绘行政执法依据〉和〈全国测绘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的通知》,共梳理执法依据23部(件),执法职权102项,其中市、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具有执法权49项,约占全部执法项目的50%,对下移执法重心,落实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职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提高测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国家测绘局组织研发了《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2007年5月推行了测绘资质的网络审批。印发了《关于实行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的通知》,修订了《甲级测绘资质审批程序规定》。2007年7月国家测绘局设立了“国家测绘局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厅”,实行测绘行政许可集中受理。2008年印发了《国家测绘局政务公开目录》,进一步推进了政务公开。
2007年9月至12月,国家测绘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开展了全国重点测绘工程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江苏省测绘局制定了《江苏省测绘监理管理办法》、《省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考核标准》和《江苏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西省测绘局开展了全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全省房产测绘质量专项检查等工作,加强了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统一监管,确保了测绘成果质量,保障了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联系工作实际,开展教育培训
2006年国家测绘局印发了《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方案》,举办了6期全国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班,来自全国各地的省、市级测绘行政执法人员800多人参加了培训。各地也对本行政区域测绘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截止到2007年底,全国共有7000多名测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和考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能力。
《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重要法律相继颁布施行后,国家测绘局和各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举办辅导讲座和培训的形式,增强了大家对法律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了大家的学法用法意识。针对新出台或修订的测绘法规规章,国家测绘局举办了《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等专项培训班。江西省测绘局邀请省监察厅专家到局机关举办依法行政讲座,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到监狱参观,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达到了震撼心灵和警示教育的效果。
二、实际成效
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以来,全国测绘系统按照规划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了测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阶段性任务,测绘系统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立法建设步伐加快,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统一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正确和充分地履行好法定职责,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增强,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2006年以来,通过普法学习培训,测绘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权利和义务对等、权力与责任挂钩等现代法治观念逐步树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广大测绘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依法测绘意识和国家版图意识也进一步提高,增强了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立法建设步伐加快,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测绘系统紧紧围绕国家中心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立法建设进一步加快,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配套法规规章出台,很多地方性法规规章也进一步完善。面对测绘违法案件的多发态势,全国测绘系统大力提高测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了测绘市场秩序。
三是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统一监管进一步加强。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全国测绘系统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契机,积极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分解执法职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政务公开目录,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测绘统一监管进一步加强。
三、主要经验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和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总结这两年测绘系统的普法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
第一,领导重视是关键。从国家测绘局到各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都成立了主要领导挂帅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事机构和人员,确定目标、任务和责任,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各级领导不断加大对普法专项经费的投入,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利的物质保障。如江苏省测绘市场管理中心两年多来共投入普法专项经费40万元,泰州市投入187.6万元,各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也配备了摄像照相等器材,保证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制定规划是基础。不断总结经验,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找准普法对象,制定普法规划,确定目标和任务。同时制订实施计划,确定工作要点,促进规划实施,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江苏省测绘局还通过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责任、检查评估、奖励激励等制度,确保普法规划计划的全面落实。
第三,抓住重点是根本。针对测绘领域主要面对企事业单位,不为人民群众所熟悉的特点,在普法内容上,不仅普及测绘法律知识,同时对测绘知识做了一定侧重;在普法对象上,不仅面向社会普及测绘法律知识,还将测绘单位作为重点对象,同时向测绘行政执法人员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测绘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为测绘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形式多样是手段。测绘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所以取得成效,取决于宣传形式的多样化,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充分积极创新法制宣传方法和手段,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极大地拓展了测绘法制宣传影响和范围;领导、专家在新闻媒体参加访谈或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提升了测绘工作的社会地位,增进了人们对测绘工作在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识;测绘法制宣传形成合力,增强了全社会和其它部门对测绘的了解。
四、有关要求
在全国测绘系统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测绘系统“五五”普法立足系统,面向社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广泛深入地宣传了测绘工作和测绘法制,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测绘法律意识,增强了全社会对测绘工作的关注、了解和支持,也为今后的测绘普法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当前测绘系统普法工作还不平衡,有的领导对普法工作意义的认识还不到位,有些地方普法工作开展还不扎实,有些地方普法宣传流于形式,有的行政管理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还不高,有些测绘生产单位依法测绘意识还不强,普法工作监督考核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国测绘系统要进一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做好测绘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推动测绘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普法工作是向社会宣传测绘工作和测绘法制,争取社会了解、关注和支持测绘工作的重要途径。要高度重视测绘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切实把普法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对普法规划制定、普法工作制度建设等重要问题,要亲自部署并督促落实。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各级政府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的联系,及时取得他们的指导。要围绕中心工作,健全机构机制,制订规划计划,加强宣传策划,突出宣传重点,积极做好各项普法工作。
(二)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
创新的宣传形式是普法工作的载体,是提高普法宣传实效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合力,找准测绘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结合点,紧紧围绕领导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测绘相关的热点问题,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法和手段,力求做到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努力增强测绘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三)加强队伍建设,狠抓经费落实
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法制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测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为深入开展测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适应测绘普法工作需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并专款专用,加大对测绘普法工作的投入,保证各项宣传计划的落实和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健全评议体系,强化普法考核
要深入调研,按照普法基础工作、日常普法宣传工作、普法学习培训情况、普法实际效果等方面,将普法工作制度建设、普法规划和计划、普法学习培训、依法治理情况等情况归纳为系统的评议考核制度,形成一套科学的、量化的评议考核体系,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