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9月16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山东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切实抓好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深化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坚决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矿山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山西省临汾市“9·8”尾矿库特别重大溃坝事故教训,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强化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于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的尾矿库,立即停产整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擅自利用废弃尾矿库进行生产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对于超量排放储存尾矿、没有正规设计或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的,吊销相关证照,停止生产并落实取缔、关闭措施,确保安全。同时,加强对废弃或停止使用尾矿库的管理,逐矿建立尾矿库数据库,对于库区下游、周边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企业、居民区尽快组织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