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含三聚氰胺液态奶市场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通报,有24个批次液态奶含三聚氰胺(见附件1)。各级工商机关要在积极清查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同时,将液态奶市场清查与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清查统筹部署,统一安排,对市场上含三聚氰胺的液态奶,要采取有力措施,立即责令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对含有三聚氰胺的液态奶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要按照原销售价格退款,不得减价压价。要严格跟踪监督,严防再次销售,确保辖区含三聚氰胺液态奶及时、彻底下架退市。
各级工商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液态奶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液态奶市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地要严格坚持液态奶市场清查和下架退市情况每日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要于每天上午9时前,向总局报送前一日早8时至当天早8时前的液态奶市场清查情况(主要内容见附表)。
附件1:液态奶检出三聚氰胺的批次表
附件2:流通环节液态奶市场清查情况统计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
液态奶检出三聚氰胺的批次表

附件2:
流通环节液态奶市场清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2008年 月 日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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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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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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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经营主体(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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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架液态奶总数量(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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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农村下架液态奶数量(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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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销售违法液态奶案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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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值(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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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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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消费者有关液态奶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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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退换液态奶(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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