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下午,甘肃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召开成立后的第一次会议,讨论审议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的《实施意见》,研究部署近期需要抓好的几项工作。
甘肃省委副书记刘伟平主持会议,副省长泽巴足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要认真学习中发10号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基本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加快林业发展、振兴林区经济、富裕广大林农的有效途径,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改革的规律性和本质要求,认真谋划、扎实工作,为推进甘肃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会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村集体生产资料的再分配和农民利益的再调整。做好这方面工作,不仅是林业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事关全省农村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各成员单位都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尽职尽责做好工作,齐心协力推进改革顺利进行。会议强调,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推进林权改革的良好氛围。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运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林权改革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推进改革的方式方法。在抓紧摸清集体林的权属结构和经营管理状况,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迫切意愿和现实要求,掌握山情、林情和社情民意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地域、不同森林资源状况等实际情况,研究完善《实施意见》,抓紧制定推进改革的具体方案。要维护农民权益,尊重农民意愿。在推进改革中,应由农民自主选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式,自主确定集体林权经营管理形式,不能包办代替,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强迫命令、强制推行。切实把维护农民的权益放在首位。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改革动态,保证改革的进程和质量。(记者 王宇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