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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表明福州市保障房建设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22日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2008年,福建省福州市审计局对该市社会保障房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有关文件精神,福州市陆续出台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相关文件,为解决城区现有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各有关建设单位,能够按照福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投入大量人力和财力,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社会保障房的建设,不仅解决了福州市城区现有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需要,而且拉动了内需、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解决住房,惠顾民生。截止2007年末,福州市符合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共有18051户,而全市社会保障房源建设总套数3万多套,面积达273万平方米,完全可以满足目前困难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的需要。

    二、集约供地,让利于民。在城市建设用地日趋紧张、地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福州市政府仍从收储并拟出让的经营性用地中,提供1963亩土地用于社会保障房建设,而且以征迁补偿费为限作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地价,限价商品房地价仅略高于基准地价。此项让利于民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保障房项目的良性运作。

    三、综合调控,平抑房价。2007年4月,福州市首次推出“金山桔园二期”限价商品房,比周边同品质楼盘均价低约600元/平方米,较好地平抑了周边房地产价格。据了解,2007年度限价商品房建设面积已达172万平方米,其存量占2007年商品房住宅成交量的40%,这对于平抑福州市房地产市场价格起到较好的调节作用。

    四、拉动经济,促进发展。14个社会保障房项目预计总投资约80亿元,这些基本建设投入为福州市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同时项目业主基本由国有企业负责,特别是新动工的11个项目中,有9个分别由6家国有房地产企业负责建设,保证了国有企业的持续经营,为其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配套法规,健全体系。随着福州市委市政府社会保障房项目建设的不断深入,福州市的社会保障住房政策脉络日渐清晰,体系逐步完备。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和完善,不但解决了福州市(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紧缺急需人才和特殊困难群体住房问题,而且还新增了社会保障房项目内容,扩大了社会保障房的政策范围,惠顾了更多的人民群众,为落实“住有所居”的民生政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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