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宣布,从2008年9月2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广西将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全力排除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秩序,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行动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交通、安监、教育部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客运车辆、危险(剧毒)化学物品运输车辆及校车的安全隐患排查,要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剧毒化学物品运输车辆要严格落实化危品公路运输行政许可制度及安全卡制度,校车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客运车辆、危险(剧毒)化学物品运输车辆及校车的安全检查,对所有客运场、站(企业)进出站客运车辆进行检查,所有在路上行驶的7座以上营运客车要做到逢车必检、逢违必纠。
同时,公安交通部门将对所有客运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安全警示教育,切实排除“驾驶人”安全隐患,排除超速行驶、违法载人和疲劳驾驶安全隐患,并会同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排除危险路段安全隐患。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韦宁贤表示,“百日行动”中,所有可用的警力、警车、测速、酒精检测仪和其他执法装备都将投入到路面管理,切实提高交通违法监控水平,预防减少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