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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奶业生产保护奶农利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25日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针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以来,由于一些乳品加工企业限产、停产,大幅度减少收购甚至停止收购生鲜奶,导致有的地方出现卖奶难问题,生鲜奶价格大幅下跌,个别地方甚至出现奶农倒奶的现象,不仅使奶农利益遭受损失,也给陕西省奶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9月24日,陕西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稳定奶业生产,保护奶农利益。

    通知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奶业发展。奶业是陕西省的优势产业,也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从目前情况看,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对奶业发展的影响还在继续,如果任其蔓延,势必对陕西省奶业发展造成重创。各地各部门对当前的严峻形势要有正确的判断,对婴幼儿奶粉事件影响的长期性、复杂性要有足够的估计,务必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奶农利益、稳定奶业生产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陕西省奶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要稳定生鲜奶收购加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奶农扩大生鲜奶销售渠道。乳品加工企业要按合同收购生鲜奶,开足马力生产奶粉等存货期长的乳制品。对乳品加工企业超过合同采购、生产、储备所需的流动资金,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解决,贴息期限从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乳品加工企业由于超收、超产、超储导致奶粉库存量过大而造成周转困难的,在保质期内的奶粉由政府按成本价采购。企业所在地的县(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核定加工企业库存基数,为安排贴息资金提供依据。

    三要实行生鲜奶保护价收购政策。生鲜奶保护价按照优质优价和保本经营的原则,由各设区市物价、农业部门根据当地生鲜奶生产成本确定,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行保护价收购政策。加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收购量和合同价格收购生鲜奶,对超量收购生鲜奶收购保护价原则上不低于每公斤2元。

    四要强化奶源监督管理。农业部门尽快制定奶站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奶站的监督管理。卫生、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农业部门,迅速开展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畜牧兽医部门向大型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派驻生产监督员,加强投入品监管,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确保生鲜奶质量安全。

    五要加强生鲜奶质量安全检测。各级农业部门要依托现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补充仪器设备,培训检测人员,加强生鲜奶质量安全检测。当务之急是充分挖掘检测资源潜力,巡回采样,集中检测,方便奶农。各级财政部门对生鲜奶质量安全检测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给予支持。质检部门要督促乳品加工企业加强自身检测能力建设,确保入厂奶源和出厂奶制品质量安全。有条件的奶站也要加强生鲜奶质量检测。

    六要积极发展规模养殖。各地要不失时机地发展规模奶牛场和标准化奶牛小区,积极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各级财政支持和鼓励养殖大户、养殖场(养殖小区)收购散养户奶牛,2008年12月31日前,对收购的奶牛每头补贴1500元,省、市、县财政各负担500元。具体实施办法由省农业厅商省财政厅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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