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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厅对“十一”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26日   来源: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日前交通厅发出通知,对“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二是 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大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和督导力度,加强对客运站、货运站(场)、运输企业的检查指导;各客运站要根据客流量和气象天气情况,合理安排车次,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章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运行;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三是各交通单位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全面、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确保通过检查能真正找准问题,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盲区和盲点,整改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措施和经费保障等。四是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掌握安全动态,制定和完善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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