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财政部制定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管理办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27日   来源:财政部

    为帮助奶农减少损失,保护奶农利益,恢复奶农信心,稳定奶牛存栏,促进奶业健康发展,财政部于9月26日发出通知,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对奶制品企业收购原料奶贷款实施贴息政策,鼓励奶制品企业收购生鲜奶。通知明确,从2008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中央财政对企业的原料奶收购贷款给予利息补贴,贴息率为半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即3.105%)。贴息期限为3个月,实际贷款期限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地方财政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配套贴息资金。通知还明确了办理贴息程序和方式。

    由于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政策事关广大奶农切身利益,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奶制品企业和奶农充分了解政策;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切实做好贴息工作,努力实现贴息资金及时到位,促进企业的生鲜奶收购,并确保贴息资金安全。

 
 
 相关链接
· 中国奶业协会倡议要求会员企业确保原料奶收购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