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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第五督查组在天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01日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决定,从9月29日起,由国务院安委办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为组长的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第五督查组在津深入基层开展督促检查。

    此次督查的重点是化工企业。督查期间,督查组先后听取了天津市安委办对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了天津长捷化工有限公司和天津阿克苏诺贝尔过氧化物有限公司两个化工企业,重点听取了津南区和北辰区两个区县的汇报。

    督查组认为,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天津市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指示要求,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保持了基本稳定。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相对薄弱的地方,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上升,一些街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到位。

    督查组在基层督查中还发现,有的企业现场管理工作比较薄弱,不细、不实。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修订,应急预案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企业的特殊作业制度,如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制度要进一步完善。作业票证执行不严等问题。对此,督查组在督查现场对企业提出整改意见,要强化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要层层落实到位,要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加强应急演练。

    对于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天津市委、市政府,天津市安委办表示,要认真研究,做到举一反三,逐条落实,认真整改。

    据了解,截至9月底,天津市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24412家,排查一般隐患57654项,其中已整改55520项,整改率96.3%,累计落实治理资金3.28亿元。目前,对市级挂牌督办的10项重大隐患和区县挂牌督办的20项重大隐患正在进行督促整改工作。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天津市严肃查处了3起安全生产较大事故和1起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对负有管理责任的25名人员给予了行政处分,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同时,对事故责任单位分别给予吊销资质证书、停止在津招投标活动和在津执业资格,并实施了经济处罚。(周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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