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批示精神,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10月2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进一步做好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
通知要求,对问题乳制品生产企业深入进行调查处理,查明原因,及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在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做好对检出涉嫌含有三聚氰胺乳制品和原料的处理,下架、封存,防止流入市场。做好对含有三聚氰胺乳制品退货和消费者投诉处理,加强12315咨询服务,做到有序退货,保持社会稳定。抓好饲料和生鲜乳三聚氰胺专项检测。做好对含有三聚氰胺的乳制品的销毁处理,采取在垃圾填埋场与垃圾搅拌碾压深埋、焚烧场无害化处理和垃圾发电厂焚烧发电等方式销毁。
通知强调,要采取措施扶持奶业健康发展,确保奶农利益不受大的影响;指导具备恢复生产条件生产企业迅速恢复生产,对企业生产的经质监部门抽检合格的产品批次,给予定期集中发布,引导消费。进一步加强检测能力建设,统筹全省检验检测资源,增加专业设备,增加一批具备较高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着力长效机制建设,借鉴此次乳制品行业全面整顿的经验,切实加强对农产品、食品及其投入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管,大力整顿食品行业市场秩序,坚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我省农业和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记者 赖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