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第六督查组结束在吉林省督查工作。10月4日下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督查情况通报会在长春举行。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安监总局纪检组长赵岸青通报了在吉林省的安全生产督查情况。吉林省副省长王祖继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30日至10月4日,督查组对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听取了吉林省政府、通化市和白山市政府的工作情况介绍,重点对梅河口市、临江市、八道江区3个市(区)及山城镇进行了督查,随机抽查了10家企业。
督查组认为,吉林省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领导,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作出工作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工作认真扎实,隐患排查全面展开。狠抓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基础管理得到加强。重视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督查活动成效显著。
王祖继代表省政府对督查组在吉林省的督查工作表示感谢。他表示,吉林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和政策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责任人。吉林省将认真落实督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整改责任,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国家反馈。同时,加强跟踪监督检查。他强调,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付义书 记者 孙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