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少生快富”试点开展以来,农村牧区已有9307户计划生育家庭受益,自治区政府不仅按标准兑现了奖金,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争取把“少生快富”工程与扶贫等政策捆绑使用,各级政府给予了发展项目、优惠政策等多方面的扶持。
2006年,国家将内蒙古自治区确定为全国“少生快富”工程项目试点省区,自治区将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确定为我区2006年工程项目试点地区,2007年在全区全面推开“少生快富”工程项目。
全区各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少生快富”工程的实施工作,把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脱贫致富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少生快富”工程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到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各地已初步形成党政牵头、部门联合、典型带动的工作格局。各地人口计生委(局)还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少生快富”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少生快富”工程项目在内蒙古的实施取得了直接成效。
一是计划生育农牧民家庭生活状况明显改善。
二是子女受教育机会增加,妇女地位明显提高。
三是增强了党群干群关系。
实践证明,“少生快富”工程的实施,既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了生产,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热情拥护和积极响应,在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有效降低生育水平,缓解人口压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效地提高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促进了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