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检查自10月上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
本次检查的内容是2007年秋季以来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检查的重点是: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及借读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费行为;高等院校对定向生、特长生等执行同样收费标准行为,以及对研究生教育收费等;民办学校是否超过规定标准收取学费,招生时是否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以及经清理整顿转回公办是否存在仍按民办学校标准高收费的行为;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存在未经批准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实施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