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煤焦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促进全省煤焦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10月到2010年,在全省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并确定了十项清理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整治范围是全省矿产资源领域涉及审批、监管、整合、价款收缴、储量登记与评估、执法等环节的部门,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清理整治中将加大力度对2003年以来矿产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这十项清理整治内容分别为:一是矿产资源审批、证照办理、项目核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二是各类价款征收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探矿权、采矿权出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储量备案和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五是资源整合中存在的问题;六是矿产资源日常监管和执法监察存在的失职、渎职问题;七是涉及矿产资源社会中介机构存在的违规操作、虚假评估、商业贿赂等问题;八是以各种名义违规挖掘矿产资源的问题;九是涉及矿产资源各类资金、商品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十是领导干部入股办矿、为非法违法矿点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为配偶、子女和亲属和特定关系人牟取私利等问题。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单位认真受理群众举报,设立举报机构,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开通网上举报,制订奖励办法,鼓励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