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站是奶牛养殖生产的延伸,也是销售、加工的起点,加强奶站的监督管理极其重要。长期以来,各地奶站的组织形式多样,管理方式复杂,监管主体不明确,多头管理混乱,经营良莠不齐,制度很不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较大,亟待清理整顿和加强监管。
9月20日,国务院明确要求由畜牧兽医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奶站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辽宁省为加强奶站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根据农业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全国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省政府成立了“辽宁省奶牛饲养和奶站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省专项整治工作。
9月22日下午,农业部奶站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结束后,辽宁省立即对奶站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要求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由动监部门牵头,会同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坚决杜绝在生鲜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省动监部门随即召开了全省专项整治动员会,对全省奶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制定下发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迅速组织力量摸清辖区奶站底数、经营类型等情况并向所有奶站派驻站质量监督员;组织相关人员快速制定了《辽宁省奶站管理办法》;要求各市想方设法拓宽鲜奶销售渠道,保护奶农合法权益。
为加强对奶站的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省动监部门要求各市在第一时间派出调查人员摸清奶站的现状。据调查,全省现有奶站450家,其中养殖场建立73家,养殖小区建立65家、合作组织建立12家、加工企业建立28家、流动18家、个体254家,从业人员5991人。为加大对奶站的监督管理,各地动物卫生监管部门利用3天时间及时向每个奶站派驻了驻站监督员。驻站监督员进驻后,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认真履行“五查”的监管职责,即:一查奶牛健康状况;二查牛奶质量状况;三查器具环境消毒状况;四查冷链设施运转状况;五查销售运输状况。
各地在奶站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并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盘锦市大洼县三十里奶牛养殖合作社和盘山县石新镇奶牛合作社奶站建立的收购牛奶留样制度值得借鉴。其做法是奶站每天对各户牛奶留取50毫升小样,集中送蒙牛公司通辽分公司检测。若发现问题奶,则对每个小样逐一进行检测,确定出现问题的奶牛户,这样既便于分清奶农、奶站、乳制品生产企业之间的责任,又便于维护奶站和奶农权益。
为尽快制定出台《辽宁省奶站管理办法》,省动监部门派出3个工作组深入各奶牛养殖大市进行立法调研,工作组与基层监管人员、奶站经营户、奶农和奶品加工企业进行座谈交流,征求他们对奶站规模、设施、管理制度及监管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辽宁省奶站管理办法》顺利通过省法制办备案,并于2008年10月6日发布实施,为全省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辽宁省集中开展了四项工作,即抓紧组织学习培训,积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对现有奶站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结合辽宁省实际组织起草《辽宁省生鲜奶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辽宁省奶站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及时了解全省奶站专项整治动态信息和奶业动态,全省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奶站专项整治动态信息和奶业动态信息日报告制度,乳制品企业产销情况日报告制度,倒奶、坏奶情况日报告制度,巡回调研督导制度,密切关注各市奶站及生鲜牛奶生产、收购及乳制品加工、销售情况,及时把握全省奶站整治和奶业产销形势。通过加强奶业生产动态监测,第一时间掌握了辽宁省奶业的产销情况。
9月24日,省政府组织5个督导组对各市奶牛饲养和奶站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与指导。省动监部门多次召开全省奶牛饲养和奶站清理整顿工作专项会议,指导、部署各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10月5日,省动监部门再次组织督察组对全省奶牛饲养、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奶站管理进行全方位的督察。
截至10月10日,全省共出动8685人次对奶站进行专项检查,大部分奶站与当地监管部门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了管理制度、购销台账等。一系列措施表明,加强对奶站的规范管理,扎实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与监管工作,为保证生鲜牛奶的质量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李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