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0月15日起集中3个月时间,进一步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当前土地管理利用存在的突出问题。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主要是2008年1月 1日以来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下发以来新农村建设中集体建设用地与管理情况。要对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确保无一遗漏。清查要覆盖市辖区、县(市、区)主城区(含各类开发区)、乡(镇)和村。整治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地、 严重侵害农民利益、 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在新农村建设中借迁村并点、村镇改造、农民新村(农民公寓)建设、城中村改造等名义,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行为;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扩大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范围的行为;借农业园区建设、规模经营等农业开发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等。(记者 张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