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省地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云南省将全力以赴,做好云南省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确保2万余人在今明两年内全部纳入医保。
据介绍,云南省自1997年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以来,全省还有2万多因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濒临破产的困难国有企业职工未参加医疗保险。针对这一特殊困难,中央已下达给云南省补助资金1.47亿元,其中,2008年中央预拨补助资金1.19亿元,其余资金将于明年拨付。为做好这一工作,云南省对未参保的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和地方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每人7484元下拨;对已经参保的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每人1195元安排补助资金;对已经参保的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每人1121元进行补助。同时,还考虑对一些特别贫困的州市给予适当倾斜,将补助在省中心参保的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190.11万元,用于帮助昭通、德宏、西双版纳、怒江等州市解决其它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参保问题。
会议强调,各州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把党和政府的关爱及时送到每个人手中,让这部分人群早日享受到医保待遇。(云南日报 田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