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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创新就业政策 努力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1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标志着该市新的积极就业政策的正式出台。

    一是扩大就业政策的扶持范围,体现了统筹城乡就业的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要求,重庆市政府将工作重点从着力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拓展到统筹做好城乡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将积极就业政策扩大到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在内的各类群体,并确定了全市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对象范围,增加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城镇失业残疾人为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就业援助。

    二是保持就业政策的连续性,具有鲜明的重庆地方特色。重庆市将现行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助)和就业补贴等政策予以延续;同时,将近年来该市出台的再就业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鼓励和扶持创业、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低保与就业联动等政策吸收进市政府96号文件中,健全了政策体系、延长了政策时间、加大了扶持力度。

    三是强化政府责任、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加快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重庆市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促进就业的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失业预警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就业联动机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登记、职业培训、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援助等制度,加强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库区移民就业工作,为该市加快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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