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印红10月20日在江苏溱湖召开的“保护湿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研讨会暨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网络2008年会”上说,长江中下游是一个整体的湿地生态系统,其保护管理应该充分考虑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特殊性,发挥现有区域和部门保护的优势,实行省际、部门的整体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提升湿地保护水平和效益,使长江中下游湿地在满足包括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在内的生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湿地需求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长江中下游湿地包括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和上海六省(市),是我国河湖密集、人工与自然交错的重要湿地区域,也是世界湿地保护热点区域。湿地面积占全国湿地面积的15%左右。对这一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影响举足轻重。
2007年,国家林业局湿地管理中心、世界自然基金会联合长江中下游六省(市)发起成立了中国第一个流域尺度上的湿地保护网络——长江中下游湿地保护网络。旨在保护与合理利用长江中下游湿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对区域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影响。一年来,保护网络协调行动,实施了网络湿地先锋行动、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示范、水鸟同步调查、相关能力建设等项目。网络正成为流域内湿地保护的一种战略合作和信息共享平台,一支重要的湿地保护力量。
印红说,湿地保护网络在流域尺度层面实现了区域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协调推进,也能够实现社会多种力量共同参与的开放式的湿地保护管理,符合生态系统管理的需要和改善我国湿地管理现状的需要。今后的网络建设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探索和推进。
——转变湿地保护管理的观念。逐步转变传统的针对生态系统中单个的要素和过程,由少数部门进行干预管理的方法。要学会并运用涉及范围更广的生态系统管理办法开展长江中下游湿地管理。
——统筹六省市湿地保护规划和政策设计,突破单一部门各管一面各管一段的局面,推动湿地保护管理的跨部门跨区域的合作。
——加大现存自然湿地保护的覆盖面,重视保护有效性,在提高管理质量水平上采取具体行动。
——处理好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发挥湿地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维护好湿地的生态特征,最终实现区域的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鼓励非政府力量参与湿地保护。加强湿地保护主管部门与社会各界的伙伴关系,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广泛听取各方面湿地保护的意见,将主管部门与湿地保护伙伴的对话机制纳入网络合作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