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辽宁中部城市群)加快发展,根据人事部《关于加快发展人才市场的意见》,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才市场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着眼于全省人才资源整体开发,不断完善人才市场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规范服务标准,拓展服务领域,积极推动全省人才市场一体化进程,努力构建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覆盖城乡的人才市场体系,为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意见》要求,要建立标准化人才市场服务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尽快明确辽宁省人才服务的工作规范、管理规范、质量规范和布局规范。对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和质量体系进行全方位标准化管理,形成完整的服务管理体系;大力推进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各地政府人事部门在统一市场信息标准、数据库技术体系、数据交互转换等内容的基础上,建立全省规范、分类管理的人才求职数据库、项目人才需求数据库,全面提升人才市场信息化水平。
《意见》指出,要加快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改革。结合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改革,调整自身市场定位,突出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剥离市场经营行为,将经营性业务交由市场调节,实现政府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 “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大力扶持非公有制人才中介机构发展壮大。努力构建统一规范的人才市场体系。
《意见》要求,要积极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大力开展社会化公共人才服务。对辽宁省重点发展区域企业引进人才、到农村和社区基层志愿服务大学生等群体,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档案保管、户籍关系转接等服务;鼓励各类中介机构进行服务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市场的服务水平。
《意见》指出,要加大人才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各级人才市场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分类指导,加大对各类人才中介机构日常业务的监督力度。建立开放透明的人才市场诚信体系,打造人才市场诚信品牌。加强对人才市场宏观调控,加强人才市场建设的规划和指导,科学把握和规划人才市场发展的总体脉络与布局。加大统一人才市场建设力度。各地区要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切实解决好全省人才市场体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积极营造人才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