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三季度末,山东省实现失业人员再就业38.3万人,其中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7.9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4%。
目前,全省各地基本建立起了就业困难群体援助的督导制度、社会舆论监督制度、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重点监控制度,扎实推动就业援助政策落实。
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岗位开发是关键。各级政府积极出资开发新岗位,建立困难群体托底安置机制,政府提供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特困人员实行托底安置。政府兴办的项目优先招用就业困难群体,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专院校的后勤服务岗位及开发的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困难群体。同时,大力开展就业进社区行动,结合社区建设,通过兴办社区就业实体来开发就业岗位,重点开发社区“三保”(保安、保绿、保洁)、“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项服务”(家政服务、配送服务、保健服务)等岗位,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此外,大力引导和帮助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