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至30日,“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推进会在贵州组织召开。
自今年7月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团中央等13部委团体联合下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以来,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消防志愿服务体系,总结推广全国各地消防志愿者工作先进经验,明确工作思路,社会各界,各行各业积极行动相应号召,众多社会有识之士自发参与消防志愿服务,在全社会迅速掀起了“关注消防、奉献消防、服务消防、参与消防”的热潮,消防志愿者行为正逐步成为一项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华进程,崇高而光荣的事业。
会议肯定了贵州、北京、河北、辽宁、吉林、山东、湖南、青海等地近年来开展消防志愿者工作取得的成绩,认为贵州等地以建设消防志愿服务队伍为突破口,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消防志愿服务工作起步早、效率高、成效明显,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消防法》,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副部长郭平就如何做好下一步的消防志愿者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他指出,消防志愿服务是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做好联络、协调等服务工作,为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奠定基础。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大力推进“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科学发展。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李世雄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体现了时代精神,是推动社会平安和谐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实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切实加强消防志愿者工作。在组织建设方面,要抓好省、市、区(县)、乡镇四级消防志愿者组织领导机构的建设和基层消防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使消防志愿服务队遍布乡镇农村、街道社区,开展一系列有组织领导、活动计划、培训方案、保障措施、考核制度、激励办法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在制度建设方面,要建立完善各级消防志愿者组织领导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和基层消防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切实用规章制度来约束和管理好消防志愿者队伍;各级消防志愿者行动领导机构要在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规划、管理、运用、权益保障方面,积极为当地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不仅要积极完成“行动”指导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发挥好专业部门的职能作用,把消防志愿者队伍作为辖区一支重要的消防力量,作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而且要将“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着力打造成为党和政府重视、社会各界关注、群众积极参与,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的社会公益事业品牌。
会议代表实地参观了贵州黔东南州西江镇“千户苗寨”、贵阳市兴隆城市花园和贵阳医学院开展“消防志愿者行动”工作的情况,观看了贵州、北京等8个省、市“消防志愿者行动”工作的电视汇报片和“中国消防志愿者网上注册系统”演示。贵州省消防总队总队长吴玉根、共青团贵州省委副书记马雷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黄康生及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等13个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以及全国各省(市、区)消防总队、团委负责人共9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