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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质检总局发函征求工作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04日   来源:质检总局网站

关于国家质检总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征求意见的函

有关企业、公民: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国家质检总局在第一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扎实推进质检总局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增强质检部门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现就以下问题向社会征求对质检总局的意见和建议。

    一、质检部门在依法行政以及行风、政风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有何意见建议。

    二、对质检部门在服务企业、促进产品质量提高方面,有何意见建议。

    三、其它意见和建议。

    反馈意见方式:

    1、信函:请于11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邮编:100088。

    2、传真:010-82260258

    3、电子信箱:sjbgs@aqsiq.gov.cn。

    感谢你们对质检工作的支持。

国家质检总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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