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村干部官小,想不到我也能来北京谈一谈参加培训活动的体会。”10月30日,国土资源部人事教育司在京组织召开全国县、乡、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乡、村两级干部座谈会上,辽宁省大连市三涧堡街道曹家村党支部书记丁玉枝朴实的话语引起了很多与会者的共鸣。
10月28日,部分县市级干部座谈会也在同一地点召开。县、乡、村三级基层干部分别就参加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收获和体会,以及建立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国土资源管理的共同责任机制畅所欲言。
与会代表对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次培训面之广、规模之大,在国土资源管理史上尚属首次,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视。参加培训的体会有以下几点:对我国国土资源的基本国情、保护18亿亩耕地红线的紧迫性有了深入了解,增强了在保护资源中求发展的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意识明显增强,纠正了过去浪费土地甚至违法违规用地的错误观念,依法管地用地的能力明显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建立国土资源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探求地方经济科学发展的思路逐渐清晰。
参加座谈的县级领导干部表示,过去由于用地紧张导致招商引资项目无法落地,曾抱怨国土资源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到位。通过参加培训认识到,经济发展必须考虑保护资源,决不能以牺牲过多土地为代价,要节约集约用地。江西新建县委书记胡敏表示,越来越严格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看似“紧箍咒”,其实是个“保护伞”,只要依法依规办事,官员就不会犯错误。
作为最基层的管理者,乡、村干部认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加快,农村经济也随之迅速发展,无论是农民建房还是投资办厂,建设用地需求与供给的矛盾也非常突出。通过培训后明白,尽管集体土地属于集体,但也不能随意买卖、不能以租代征,更不能任意改变集体土地用途。
在谈到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时,与会代表认为,国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涉及千家万户。要变国土资源“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逐步建立政府、企业和广大民众全员参与的共同责任机制。
就建立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与会代表认为,应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干部培训规划。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农广校、广播电视等渠道对用地单位和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结合国外经验,丰富教材资料。
来自山西等地的20位县级干部,来自北京等地的30多位乡(镇)、村干部分别参加了座谈。据介绍,全国县、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由中组部、中宣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广电总局六部门共同负责组织领导工作,活动开展已近一年,即将进入总结验收的收尾阶段。截至9月中旬,已培训县市级干部5056名,乡镇干部82210名,村干部797394名,培训率占今年年初各地制定任务的90%以上。(记者 刘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