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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等要求: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05日   来源:湖北日报

    截至10月底,全省今年水资源费征收到位率不足50%。昨日,省水利厅、省地税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据了解,征收水资源费的目的,是加强水资源有效保护和统一管理,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我省水资源费主要用途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省级配套资金,以及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截至10月底,全省共征收入库1.3亿元,只占应征数额的44%。

    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说,依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除农民取用村集体塘水、库水等5种法定情形外,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水库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水资源费。当前水资源费征缴率偏低,主要原因是取用水单位的水资源意识淡漠,依法缴费的认识不足。

    针对这一严峻形势,省水利厅、省地税局要求各地紧急行动起来,对重点地区、取用水大户进行检查督办,打一场水资源费征缴攻坚战。地税部门将加强催收催缴,对拒不缴纳水资源费的取用水单位,水利部门将坚决依法查处。省水利厅还将水资源费征收与水利投资项目挂钩,并实行评先“一票否决”。(甘勇 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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