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取消农业税前相比,目前乡镇财政的职能、工作环境和管理方式均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为“三个转变”:
一是由过去向农民收钱的“征管型”向现在给农民发钱的“服务型”转变。农业税取消后,其征管功能明显弱化。与此同时,乡镇财政为农服务职能显著增强,目前主要工作是部分涉农补贴的审核发放。
二是由过去抓收入为主的“收入型”向现在管理财政收支的“收支并重型”转变。由于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涉农补贴和支农项目越来越多,加上“村财乡代管”财政管理方式的推行,乡镇财政管理和监督涉农资金的任务比以前明显增加。
三是由过去“单纯业务型”向现在“综合协调型”转变。目前,乡镇财政逐步承担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组织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等多项任务,其综合协调的功能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