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王正伟批示精神,应对三鹿奶粉事件对我区奶产业的影响,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区奶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受“三鹿”奶粉污染事件影响,吴忠市鲜奶出现卖难。王正伟得知情况后,对有关情况报告作出批示,要求各有关部门采取果断措施,稳定奶农,帮助奶产业龙头企业渡过难关。随后,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在吴忠市召开促进自治区奶业发展督查工作会议。
根据王正伟批示精神,财政厅制定了5项落实意见。《意见》规定,对国家公布确定的自治区乳制品生产贷款贴息企业新增贷款全额贴息。即在2008年10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限内原料奶收购新增贷款给予全额贴息(中央财政承担二分之一,自治区财政承担二分之一)。贴息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6个月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该政策到期后,如中央财政未出台新的扶持政策,将比照中央财政对自治区的乳制品生产企业新增的原料奶收购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6个月期贷款基准利率,区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期限暂定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该政策到期后将根据自治区奶制品企业实际情况再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意见》包括,积极落实财政部对奶制品企业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政策。做好贴息申报工作,及时向财政部反映我区奶制品企业面临的困难,确保贴息资金及时到位;国家公布确定的自治区乳制品生产企业,2008年10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鲜奶的,按照增收鲜奶数量,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积极鼓励奶产业龙头企业开拓区外市场,对企业开拓区外市场的品牌推介促销活动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意见》还规定,为了降低乳制品企业原料奶收购检测费用,减轻企业负担,对有关企业购置的快速监测设备(主要是三聚氰胺检测设备)每台购置后给予10万元的奖励或补助。同时对自治区质监局和银川、吴忠、中卫、石嘴山和固原市购置的监测设备给予补助,并建议有关部门减免企业和全部检测费用。(记者 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