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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对医院服务质量进行“体检” 考评分4个等级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12日   来源:河南日报

    从11月5日开始到年底,河南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民办医院、股份制医院、企事业医院)。省直医疗机构纳入所在地统一评价。

    近日,河南省卫生厅召开2008年医院管理年暨“三优一满意”活动综合评价会议,要求各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组建评价专家队伍,按照新修订的《河南省医院管理综合评价细则》,对所辖地医院实施科学公正的综合评价工作。

    据介绍,完善后的《评价细则》包含“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超出诊疗科目执业、年度内发生一起一级医疗事故并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等12项单项否决条款和涉及五个专业的20项倒扣分条款。医疗机构有任何一项违背单项否决条款,即不再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价,取消所有评先奖励资格并严厉惩处。河南省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实施百项考评,就是找准一种载体,抓医院的规范管理,抓医院的规范执业,着力医疗机构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全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据了解, 本次综合评价将采用千分考核与得分率相结合的办法,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综合评价得分率≥90%的医院为A级医院;综合评价得分率75%~89%的医院为B级医院;综合评价得分率60%~74%的医院为C级医院;综合评价得分率<60%的医院为D级医院。

    凡综合评价为A级且无“一票否决项目”的医院,可推荐参加全省“三优一满意”活动先进单位评选。凡综合评价为C级的医院,要对医疗机构予以警示;凡综合评价为D级的医院要对医疗机构及其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或降低一级执业登记注册。(记者 苑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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