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北京市政协社法委和市总工会联合举办了《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情况论坛。据了解,截至9月底,北京市地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96.2%,比去年同期增长4.7个百分点,但10人以下小型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相对较低,仅为88%左右。
《劳动合同法》年初正式实施后,据统计,2008年北京市劳动监察机构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8773件,同比增加了150%,但专职仲裁干部仅126人,人均受理案件达400件。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法院,今年1至9月份,全市法院共新收一审劳动争议案件12140件,收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89.7%。委员们就此建议加强劳动监察执法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增加人员力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准备聘用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参与到劳动监察工作中。
委员们还建议,北京市应尽快出台与《劳动合同法》相衔接的地方法规,特别是与之相配套的工资、工作条件等劳动标准,包括工时、休息休假、特殊劳动保护、劳动定员定额等,保障《劳动合同法》的落实。
北京市政协副主席马大龙和秘书长阎仲秋出席论坛。(记者 赵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