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下发后,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迅速行动,大力整治客车超员、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推进“百日行动”深入开展。
全面加强源头监管。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客运企业、车辆、驾驶人等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北京、云南、陕西会同运管、安监等部门,组织对所有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验,对非法改装、擅自增加座位的,责令恢复原状或拆除增加的座位,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责令停止营运,依法吊销营运证。
大力开展集中整治。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重点路段、时段,科学调整勤务,周密组织部署,大力整治易导致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客车超员、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安徽、陕西、青海全面启动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高速公路卡口,实行24小时勤务机制,对过往七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严格落实“一看二问三嘱咐”和“三知一提醒”工作措施,对超员客车坚决卸客转运。辽宁、吉林、湖南等地把90%以上的警力投入到高速公路、主要国道、重点省道以及重要农村道路,切实提高午后、夜间以及恶劣天气下的见警率、管事率。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黑龙江、江苏、安徽等地以“拒绝超速、平安归来”为主题,部署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采访,开展专题报道。辽宁、浙江组织宣传队伍深入运输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宣传安全理念和安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