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记者从江西省民政厅获悉,日前江西省下拨了1亿元资金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改造住房,这笔资金将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
此次住房改造将以农村低保常补对象中的无房户、极度危房户新建、重建住房为重点,兼顾少量农村低保非常补对象和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的房屋维修。将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评审、县级民政部门审核、设区市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对“四级评审”结果,都要在村委会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村民有异议、难以确定的对象,要召开村民大会进行投票决定。对新建住房,省财政按照每户1万至1.5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具体资助额度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对维修住房,平均每户补助1000元。项目动工前,将按审批补助额度先付50%补助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财政部门将按时把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到乡镇金融网点,存入资助对象账户(一卡通),实行社会化发放。
据悉,目前各地已进行了调查摸底,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并完成了选址、规划、签订建房合同等工作,部分地方已开始动工,今年的住房改造任务将在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谢快生 郑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