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内需促增长,近日,青海省在企业帮扶、改善民生、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等方面出台了9项相关政策措施。
这9项政策措施是: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增加工业运行调节资金,增加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进一步增强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能力,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二是加大金融支持企业力度,加大对重点企业、中小企业和技术改造、兼并重组项目的信贷支持。三是充分发挥税收调节职能。对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重点工业企业的所得税暂缓征收,待下一年度视情况进行汇算清缴;对西宁地区工业企业暂缓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加快推进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销项税额政策;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四是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抓住新一轮经济调整期机遇,继续加快产业布局调整,大力扶持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型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投资项目给予前期费用补助和贴息支持。五是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设立促进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服务业网点规划建设,对市场流通体系、生活保障性服务业、商品流通环节设施建设给予重点扶持。六是鼓励企业扩大市场营销。对企业参加国内外产品推介活动,开展各类国际标准认证和境外商标注册等“走出去”项目给予资金扶持;对出口企业实现的出口额和对外贸易中缴纳的出口信用保险费用,在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时给予重点倾斜。七是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八是鼓励企业开展互帮互助。引导发供电企业和用电大户采取联动措施,上下游企业在原材料采购供应等方面相互支持,积极应对困难,共渡难关。九是省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支持措施,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的环境。
同时,青海省还将引导企业做好原材料、燃料等储备工作,加强大型重点企业的物资调运,提前做好应对明年年初运输高峰的准备。加强铁路运输的综合协调,优先保证重点企业和单位价值较高的重点产品的运输需求。督促重点企业加强产运销的衔接,最大限度发挥铁路运输效能。发挥运行调节资金在全省范围内支持公铁分流的杠杆作用,保持运输量增长。鼓励水泥、成品油、电煤等生产企业加快生产,缓解原材料、燃料供应紧张局面。加强对电力市场的预测和电力供需状况的分析,协调电煤供应,优化配置电力资源。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抓住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时机,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抓紧实施节能降耗技术改造项目。
另外,青海省还在稳定价格、社会保障和援助、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扩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财政投入、小额贷款、免费培训、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和服务体系,多渠道引导和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等方面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