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举行的全省县级福利中心建设座谈会上获悉,福建省将用5年时间完成全省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实现“一市一县一中心”的基本布局,形成以社会福利中心为示范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2009年将开工建设18个。
据介绍,福利中心要做到集孤老供养、孤儿养育、优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养老等功能为一体,为不同的服务对象提供养老、养育、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和心理辅导等专业化服务。
社会福利中心的建设规模根据当地人口数量确定,占地面积25至35亩,30万以下人口的,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床位200张;30万至50万人口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床位250张;50万至100万人口的,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床位300张;100万以上人口的,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床位400张。设区市社会福利中心占地面积50亩以上,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床位500张以上。社会福利中心设计必须适应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优抚供养设施要参照老年人福利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并要优于其他社会对象的生活设施待遇;老年人福利设施要按老龄阶段从自理、介助到介护变化全程的不同需要进行设计;孤残儿童福利设施要方便残疾儿童使用,满足孤残儿童抚育、生活学习的需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设置要满足救助管理工作基本功能需要。
截至11月,福建省福利中心建设已立项或动工的项目有20个,其中设区市项目3个,县级项目17个。有2个设区市和5个县级中心的建设正在筹划中。省民政厅已从省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2500万元,对开工建设的5个项目予以资助。(记者 赖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