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在落实财政部公布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又对省级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再取消74项收费项目。这样,从2009年1月1日起,山东省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合计达174项,占全部收费项目的36%,全省每年可直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2亿元。
据介绍,被取消的74项收费项目涉及34个征管部门,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涉企收费项目,共取消24项,占全部涉企类收费的38%,涉及15个征管部门。二是不合理的证照工本费,尤其是面向社会弱势群体的证照工本收费,共取消29项,占全部工本费类项目的71%,涉及17个征管部门。三是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管理类收费,共取消17项,涉及14个征管部门。四是培训类收费,共取消17项,涉及14个征管部门。五是应转为经营性的收费项目。按规定,对利用部门资源,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信息咨询的4项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并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