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2008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拟编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07日   来源:文物局网站

关于编辑出版《2008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的通知
办普查函〔2008〕9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普查办:

    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二阶段的实地调查进展顺利,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了推进普查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拟于近期组织编写《2008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重要新发现》一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书由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报社等单位承担具体编辑出版工作,各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组织报送工作。

    二、报送内容

    报送对象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启动以来具有重要价值的新发现。报送的重要发现除古遗址、古墓葬等传统类型之外,同时应兼顾工业遗产、乡土建筑、文化景观、文化线路、20世纪遗产等新型文化遗产。

    三、报送要求

    (一)各省报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项。

    (二)每处新发现需配3—5张图片,附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并注明普查单位和摄影者姓名。图片为高精度彩色电子文档,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字说明不超过800字。

    (三)报送截止日期:2008年12月15日。

    联系人:文丹 高游

    地 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内北小街2号楼中国文物报社213室

    邮 编:100007

    联系电话:010—84078838转8062/8063

    电子信箱:wenwugongzuo@126.com

国家文物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相关链接
· 陈至立:高质量完成文物普查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 刘延东:加强薄弱环节 推进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
· 我县集中收听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话会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