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辽宁省保险市场快速发展和功能作用日益发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保险事故、扩大保险标的损失和隐瞒重要事实进行保险诈骗活动,严重损害了保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保险市场乃至社会经济秩序。为进一步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促进我省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近期,辽宁省公安厅与辽宁保监局决定建立防控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打击保险诈骗工作。
辽宁省公安厅与辽宁保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预防和打击保险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打击保险诈骗工作的目标和重点,确立了双方合作组织机构,并按照防打并重的原则,建立打击保险诈骗长效机制。
据了解,辽宁省打击保险诈骗工作先期将主要以机动车辆保险诈骗为重点,严厉打击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或被盗抢假案、假现场、骗取保险赔偿金;勾结汽车修理厂,故意夸大损失,进行超额索赔;伪造事故认定书,仿造印章、单证,提供虚假证明进行骗赔;通过“倒签单”内外勾结骗赔;在多家公司投保和索赔等犯罪行为。此外,贷款买车买房后人车失踪或恶意拖欠,故意纵火进行保险诈骗以及其它非车险和寿险领域多种形式的保险诈骗行为也在打击范围之列。